商会组织

文章来源:管理学家 作者:admin 时间:2019-04-11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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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商人及组织正在与时俱进地成长。重温明清以来中国商业组织发展的轨迹,对于它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到底应该扮演什么角色,我们会有更为清晰的认识。

馆、神合一寄托乡情
行的名称最初记载于隋代。行会办公的地方被称为会所,以后也称会馆。行会或会馆起源于客籍他乡者基于人地生疏的一种团体自我保护。同籍贯或同行业的人,在京城及各大城市建有馆所,供同乡同行集会、寄寓之用,其宗旨或功能,“不仅叙同乡之谊,联同业之情,恤嫠赡老济贫,还作为同业集会议事场所,研讨商情,联络商务,团结同乡,维护共同利益”,以求“有利则均沾,有害则共御”。
 
会馆与政治斗争
到鸦片战争前夕,上海县城周围“店铺多得惊人,各处商业繁盛,一进黄浦江就看到江上帆樯如林”。商业的发展使上海聚集了来自福建、广东、江浙、徽州等地的外来人口。随着外来人口的增加,以同乡商人为主体的会馆组织也相继建立。
在各种冲突爆发之后,会馆发展遇阻。邱国盛在《从国家让渡到民间介入——同乡组织与近代上海外来人口管理》中推测说,“虽然并无明显的史料证据,但极有可能是经过小刀会起义之后,来自官府的不信任使会馆的发展遭遇到一定的阻力。”
 
政府推动商会建设
最早建议清朝政府管理商会的是企业界和思想界人士。譬如,郑观应认为,商会是连结官、商的一种好办法,商会应该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确认。
清朝商会制度是在官方强力推动下建立的,而对于政府干预商会也不断有人提出质疑,郑观应是其中之一。郑观应是1904年成立的广州商会董事之一。商会的首要作用是开商智,其次是促进在商业和工业活动中的现代法律权利和责任体系的建设,政府不应该派官员来监督和干预商会事务。
 
出人意料的发展
商人们试图扭转这种局面,陈锦江在《清末现代企业与官商关系》中提到,1903年广州商人要求政府答应不干涉商会事务,而商会后来的发展势态确实也却超过了官方对于会馆功能的最初考量。商会成立后的自行其是和独立,让政府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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